设置

关灯

第 4 部分阅读

牢记备用网站无广告
    大的。

    来到那三个人跟前,我堆起满脸的笑,以无比真挚的语气开口了:“几位大哥,你们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们把东西搬上来吧,和我们一起走。”

    我倒!

    于是,这边六个人的目光全体转移,齐刷刷地聚焦在那个说话人的身上。

    楚歌揉着眼,东倒西歪地晃过来,就像喝了二斤烧刀子,酒劲正在发作一般。

    这小鬼怎么那么快就醒了?!看起来分量下得太轻,我果然是个关爱儿童、心地善良的人!

    “大人说话,小孩子不要插嘴!”我瞪着他,摆出一副后娘脸来。

    “唔,你们没有同情心,举手之劳都不肯帮忙,真差劲。”他摇摇摆摆地走近,抓着我的衣角蹭来蹭去,就像一只小萨摩。

    “你闭嘴!”我想我要抓狂了,死小子,你以为我们为什么不帮忙?还不是因为你?!真是狗咬吕洞宾,不识好人心。

    只是,被他这一嚷嚷,我们变得更像坏人了,处境越发尴尬。那三个落难的瞧着我们,眼神很悲催。

    “不如就带他们一程吧,反正也是顺路,小的赶车不累。”两个家丁也凑过来,插上一嘴。

    哈,好啊,原来这个世界上,既长着同情心、又不识好人心的家伙全都跑到这儿来了。我撇撇嘴,真想痛扁他们一顿,我现在算是深刻体会到杨志押送生辰纲的感受了。

    “哥,要不就带上他们吧,反正只是一个小鬼而已。”二哥扯了扯大哥的袖子,低声说道。

    啧啧,舆论的压力果然不容小觑啊。我摸了摸下巴,有点好笑。不过二哥说的也有道理,我们这趟的任务只是送小鬼回家,别的什么贵重物品也没有,再说了,那小鬼普通人一只,不是什么王孙公子,也不是什么巨贾儿孙,谁会惦记他?所以,我们又何苦非要充当坏人?

    嘿嘿,好算计。于是,我又戳了戳二哥的腿,冲他挤挤眼笑道:“二哥英明。”

    “好吧。”大哥点点头,对那三个人说道,“不过,可否请几位打开箱子,让我们看一眼货物?”

    啧啧,看来大哥更加英明啊。如果他们是走私违禁物品的,我们可不得扣上个协同犯罪的帽子?

    “好说好说,多承援手。”那三人道谢不迭,连忙把箱子一一打开。

    唷,我扫了一眼箱子里的东西,不禁扬起了嘴角。几只箱子里面,装的全都是药材,而且是贵重药材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于是,上两张小萨摩的玉照~~~~~~

    9

    9、第09章

    “这些药材很珍贵呢,是从外面来的吧?”我瞧着那几箱东西,随口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是啊,小哥真识货。”先前那个年轻人一边盖好箱子,一边笑道,“我们长年从陈楚收些珍贵药材过来,卖给京城的各大药铺。”

    “哦。”我摸着下巴,有些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陈楚是邻近的小国,以出产珍稀药材闻名,所以,国家虽小,却是殷富。不过,这些药虽然值点钱,但比起我娘的花园,就算不上什么稀罕物了。

    帮他们把箱子放上车,我不得不感慨,钱员外这马车的确够大够结实,多出这些东西,也完全没有妨碍。

    那年轻人放好东西,整了整衣服,对着我们一躬身:“多谢援手,我叫归无极,他们是我的家仆,归来和归去,敢问几位尊姓大名?”

    归来归去?真是有个性的名字!我咳嗽了两声,硬生生压下去卡在喉咙里的笑。

    “木麒。”

    “木麟。”

    唉,其实,要说名字有个性,我家大哥二哥也和他们不遑多让啊。我点点头:“我叫云莫。”

    “我叫楚歌。”

    清脆的童声再次成功转移了所有人的视线,楚歌笑嘻嘻地瞧着归无极,一脸促狭:“大哥哥,你的名字可真补,又是乌鸡又是龟。”

    噗--

    我破功了,为了不憋笑而致内伤。接着,是那两个赶车的家丁,然后,是我家二哥。最终,只剩下大哥还板着一张冰山脸,也算对得起归家那三位一脸黑线的仁兄了。

    于是,一番折腾结束,马车再次上路。归来归去坐在马车后面,照看他们的物品,归无极则兴高采烈地坐在前头,两只脚踩在车辕上,比比划划地和两个赶车的家丁谈天说地。

    我和楚歌仍旧闷在车厢里,有一搭没一搭听着外头的交谈。只听那归少爷三句话不离陈楚风物,说得是天花乱坠。陈楚这也好那也好,山也好水也好,人民也好牲口也好,就连蚊子都是天生双眼皮的。我揉了揉有点起茧的耳朵,只觉得这位归家少爷无极,真可以算是个媚外的典型了。

    正在腹诽中,袖子忽然被轻轻扯了一下,接着耳边吹起一阵热气。

    “你说,那只乌鸡这么喜欢陈楚,不会是个奸细吧?”楚歌伏在我肩膀上,贴着我的耳朵笑嘻嘻。

    “你见过这么高调的奸细吗?”我推开那张满是促狭的小脸,白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切,这小子还真会想,他以为这里是布拉格吗?在大街上随便扔块板砖,都能砸中两个半间谍,两个是外国间谍,半个是情报贩子?

    “那……他或许是拿了什么好处,所以来为陈楚吹嘘的。”楚歌锲而不舍地把脸凑过来挨着我,继续他强大的分析。

    汗,也就是所谓的形象宣传大使吗?我黑线了一把,狐疑地瞧着身边得意洋洋的小家伙,感觉越来越奇怪。这个小子实在太不正常了,没有一处和我这些年来接触过的小孩子们相同,我甚至忽然产生一种设想,或许这个十岁的古代问题儿童也和我一样,其实是个穿过来的?

    “楚歌,你看着。”我戳了戳他,用手在车厢壁上画了几下,“这个字,你认得吗?”

    他认真瞧了瞧,然后点点头:“认得。”

    “念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囧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窗口通明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别的意思吗?”

    “别的意思?没有了。”他挠挠头,有点莫名其妙,“还有什么别的意思?”

    “哦,没有了,就是不知道才问问你。”我摆摆手,懒洋洋地往后一靠,看来是我多心了,他就是个土生土长的问题儿童。

    又行了一阵,我们把马车停在路旁,家丁取出食物,众人开动。归无极十二分热情地拿了他从陈楚带来的小吃,给大家分食。大哥二哥谦让不吃,并且拼命向我使眼色,妄图阻止我吃。

    我知道,他们是怕食物有异,所以谨小慎微。不过,我是怎么长大的?有毒没毒还能逃过我的法眼?于是,我枉顾他们的好意,任凭大哥二哥眨得眼皮抽筋,依然大吃大喝。放弃别人送到嘴边的免费饮食,是一种罪过。

    吃饱喝足,稍事休息后,马车转向了另一个岔道。只要再过了这一段小道,就可以踏上通往京城的大路,多快好省地直奔京城了。

    我惬意地倚在车厢里,摸了摸饱胀的肚皮,眼皮开始发沉。吃饱即刻犯困,一向的优良习惯又来了。楚歌那小鬼趴在我腿上,也不再缠个不休,只是猛打哈欠。好吧,我承认,物以类聚这种说法,有其一定道理。

    在迷迷糊糊的点头打盹中,感觉马车的轻微颠簸忽然停了,布帘外隐隐响起赶车家丁的惊呼,我猛地睁开眼,一把撩起帘子向外望去。

    马车此刻正停在一个拐弯处,道路两边蒿草长得无比茁壮,从草丛里蹿出来二三十个长得同样茁壮的匪类,一个个手执刀剑,把我们的马车团团围住。

    汗,又来。第一回看到这种场面感觉狗血,第二回再看,就感觉天雷了。我一脸黑线,自己走镖两次,遇抢两次,大概上辈子的运气都积攒到这辈子来了,次次中奖,绝不落空。

    不过话说回来,这群匪类长得还算像模像样。我摸着下巴,一边观察一边感慨,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转变,在匪类们身上都有明显的印迹啊。一身行头干净利落,脸上绝无菜色,就连武器装备也升级为刀剑之类,嗯,颇具一些气势了。

    “啊!是山贼吗?真的山贼?!”袖子忽然被大力地拉扯,耳边响起楚歌兴奋的声音,就好像见到了什么明星的本尊。

    “嗯,应该是真的吧。”我闲闲地应了一句,在他小脑袋上拍了拍,索性将帘子撩上车顶,和小鬼一起挤在特等包厢里,饶有兴致地旁观。

    眼看那两个赶车家丁连滚带爬地缩在车轮旁边发抖,我和楚歌对望了一眼,忽然感觉我们这副看热闹的姿态,实在是没心没肺得厉害。或许,只有当我这个穿过来的遇上他这个问题儿童,才会出现这样诡异的局面。

    “留下钱,还是留下命,你们自己选吧。”为首的匪类开口了,声音阴恻恻的。

    啧啧,真帅!我挑了挑眉毛,看人家这开场白,简单有力,哪像上次遇到的一伙,还说着‘此路是我开’这等土到掉渣儿的句子。大地方的匪类,果然不是一个级别的。

    “这位大哥,承蒙关照,但实在万分惭愧,我们两样都不想留。”回话的是我家二哥,那充满歉意的语气态度,就好像刚刚拒绝的是那位对他一往情深的春花妹妹。

    寒,鸡皮疙瘩啊,我忍不住搓了搓胳膊,唉,我家桃花二哥就是个爱现的。

    “哼哼,看来世道真是变了,现下不识抬举的人越发多起来了。”匪首阴恻恻地一笑,“既然如此,那就全都留下吧。”

    我巨汗,‘世道变了’这样的词儿竟然会从匪类口中说出,看来,世道果真变了啊。

    那匪首挥了挥手里雪亮的刀,于是,四周的喽罗们一个个摩拳擦掌、眼露凶光,刀剑在太阳下反射出明晃晃的光,包围圈开始缩小。

    我立刻从车厢里钻出来,站在马车上,向四周扫了一眼。这二三十个匪类显然和上次遇到的不是一个段位,颇具职业气象了,想把他们全部引开几乎不太可能,那要怎样才能不着痕迹地协助并保护身边人,且不致使大哥二哥看出破绽呢?我咬了咬嘴唇,暗暗握紧双手。

    “莫莫,你和楚歌呆在车里,不要乱动。”大哥看了我一眼,退在马车旁边,二哥也退至车辕,挡在我的前方。

    “好,我不乱动。”我听话地点点头,冲他们笑了笑。

    不乱动不等于不行动,我可以寸步不移地让所有人瞬间全都倒地,只不过,那需要在事后救醒自己人,同时费一番唇舌解释搪塞。但眼下也管不了这么多了,我挑了挑眉,慢慢抬起一只手。

    啪,手还没有抬起来,却忽然被扯住,楚歌的声音随之响起:“莫莫,你不要走嘛,我害怕。”

    “楚歌,快放手!”我俯身用力甩了甩胳膊,想要挣脱他的拉扯,却没料想那小鬼抓得死紧,我一时竟然挣扎不开。

    逼近的刀剑反射出光芒刺着我的双眼,一片白晃晃的明亮中,马车后面忽然传来扑通扑通的动静,以及嘈杂的叫嚣声。

    我不禁一惊,把楚歌往车内一推,抬头向后看去。

    视线畅通无阻,可以掠过蒿草直望到远处的路面,那是因为,原本围在马车后面,阻挡视线的八九个匪类,此刻已经全部瘫倒在地上。我舒了口气,慢慢松开握紧的手,目光随着两个从容的身影自车后移到车辕旁边。

    “少爷,要不要把这些东西绑起来送官?”归来归去走到归无极身侧,恭敬地垂手询问。

    “送官啊?”归无极挠挠头,一只脚踩着车辕,另一只脚悠闲地晃悠,“赏金是多少?”

    “这个……小的不知道。”归来归去对望了一眼,摇摇头老实回答。

    我顿时晕了一下,这真是生意人本色啊,什么情况下都不忘盘算经济利益。

    “傻瓜,要抓那种江洋大盗才会有赏金,像这样的小毛贼,官老爷才舍不得破费银子给你呢!”楚歌笑嘻嘻地从车里探出头来,接口说道。

    “哦,既然没有赏金,谁去做那白功夫?”归无极撇撇嘴,大手一挥,“赶走赶走,看着闹心。”

    “是,少爷。”归来归去点点头,面无表情地转过身,看向那群聚在一起的匪类。

    “哼,难怪方才好大的口气,原来是有靠山罩着。”那匪首冷笑一声,把手里的刀又握紧了几分。适才的状况貌似对他震动不小,脸上的神色也严肃起来了。

    “呵呵,哪里哪里,兄台误会了,其实我们和阁下一样,都是有眼不识泰山的,也是刚刚才得知有泰山照护。”二哥倚在车辕上,笑得桃花盛开。既然有人充当雷锋了,自然要合理退让,得轻松时且轻松,是我家二哥一贯的原则。

    “废话少说!”那匪首把刀一挥,周围的十数个喽啰立刻手执刀剑冲了过来。

    可是,他们似乎太慢了。归来归去就像一阵风,在那群人中间倏忽来去,一群喽啰就像被风卷倒的蒿草,还没来得及有什么动作,眨眼之间就已经呼呼啦啦倒伏一地。

    方才还吵嚷叫嚣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安静诡异,动态的画面忽然切换成静态。我们几个在马车上,或倚或靠,而对面,一地横七竖八躺卧的人群中间,立着一个呆若木鸡的匪首。一阵风吹过,蒿草齐齐舞出波波绿浪,微弱的簌簌声听起来清晰得吓人。

    “少爷,这一个呢?”归去的声音在安静的空气中突兀地响起,刻板而恭敬。

    “唉,他都呆了,还理他做什么?犯不着为个呆子浪费时间。”归无极无聊地摆摆手,对旁边的二哥一笑,“是吧?木二哥。”

    “极是极是,我们快些赶路吧,要在傍晚之前上了大路才好。”二哥和大哥向我这边瞧了瞧,一齐翻身上马。

    归来归去又回到车尾,两个发抖的家丁连滚带爬地上来赶车,我则坐回车厢内,将帘子放了下来。

    于是,一行人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继续赶路,那个孤立在风中的匪首,就这样被华丽丽地无视了。

    我倚在车中,懒洋洋地闭目养神,心里却很不平静地胡思乱想。那归来归去显然不是一般的会几下子,基本可以算是高手了,如果他们是江湖人物,也就罢了,可他们偏偏只是生意人,生意人能有这么好的功夫,那就是个异数了,所谓异数嘛,就是超出常理之外,而超出常理意味着什么呢?

    我闭着眼动了动嘴角,和异数结伴同行,不知道会不会引发什么异变,不过,我讨厌异变。

    这趟镖,从接下伊始,就令人不太愉快,而现在,似乎渐渐发展得越来越不愉快了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更新,但不知动力在哪儿,远目……

    10

    10、第10章

    “莫莫,莫莫,你睡啦?”袖子被轻轻拽了拽,身边同时凑过来一个软乎乎暖烘烘的东西。

    我依旧闭着眼纹丝不动,没好气地哼了一声:“莫莫是你叫的吗?没大没小。”

    “名字当然就是给人叫的,不然取来做什么?”那团东西靠在我身上蹭了蹭,笑嘻嘻地小声说,“要不,叫你姐姐?”

    “不许乱叫!”我猛地坐起身,一把揪住那只小耳朵,恶狠狠地警告他,“要叫哥哥,听到没?!”

    “唔……痛。”楚歌揉了揉耳朵,对我摆出一副苦瓜脸,“莫莫欺负小孩,是个坏人,莫莫爱扮男孩,是个怪人。”

    “你闭嘴!”我扬起拳头威胁性地晃了晃,那小子立刻换了一副嘴脸,秋水汪汪地扁了扁小嘴,耷拉着小脑袋瓜子画圈去了。

    唉,真是悲剧,我往窗边一靠,感觉有点无力。看来我是不适合做幼教工作的,那种非常态的劳心劳力,简直能让人抓狂。不过话又说回来,哪有几个孩子会像楚歌这样的?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我不禁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,这张脸曾经无数次在镜子面前端详过,丝毫没有突出的女生特色,比如妩媚、甜美、典雅之类,概括起来就是一个词:清秀。穿女装,就是个清秀女孩;穿男装,就是个清秀男孩。再加上我是个穿过来的,行为举止很欠缺这个时代女孩所应有的做派,所以,十几年来,从没有人怀疑过,可这个小子是怎么知道的?

    我摸着下巴,在心里犯嘀咕,难道那天他爬窗进来,看到了什么不该看的?呃……应该不会。更何况,如果他有什么大的动静,我不可能毫无察觉地睡死过去啊!

    非常郁闷地捏捏眉心,我悲催地发现,研究问题儿童心理这个课题实在太边缘了,我无能为力。

    马车又颠簸了一下,旁边的小东西不着痕迹地向我这里靠了靠。我倚在窗边冷眼瞧着,不去理会他。

    “莫莫哥哥,你说,那两个归来归去这么厉害,他们会不会是坏人啊?”楚歌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,同时向门帘瞟了一眼。

    呵,他倒真是个做特工的料儿,颇具怀疑一切的精神啊。我好笑地摊了摊手:“不知道,你觉得呢?”

    “嗯,很像,很坏很坏的坏人一般都会先把自己扮成好人的。”他眯着眼睛,老神在在地分析。

    哈,这真是强大的理论基调,不过,还别说,确实有几分对头呢。我被激起了玩心,于是忍住笑,摸摸他的小脑袋,很严肃地说道:“那你说,如果他们真是坏人,该怎么办才好?”

    “莫莫不用担心,如果有危险,我会保护你的!”他拍着胸脯,慷慨陈词。

    倒了,这样的答案是我无论如何也没想到的。看来和独善其身比起来,见义勇为这玩意儿在古代还是很吃香的,完全不用考虑有没有医保和寿险。

    说实话,我心里温暖了一下,不过,还是忍不住要逗逗他:“是吗?可是刚刚还有人拼命拉住我的手,说他害怕呢。”

    “那……那是因为我怕你会受伤。”他顿时撅起了嘴,说到最后,又低头画圈去了。

    我笑了笑,不再理他,继续闭目养神。其实,归无极他们是不是坏人,我也很想知道。

    对于好奇心压制能力的强弱,大概是判别一个人成熟程度的标志。即使对一件事情好奇到极点,也可以不动声色地装作毫不在乎,这样才不至于让自己先泄了底,所以,大哥会装,二哥会装,至于我嘛,就更会装。

    因为,我也是个有着自己秘密的人,对于那种同样身怀秘密的人,在十分理解的同时,也十分警戒。

    自己拥有秘密可以没事儿偷着乐,但是,别人拥有秘密就没那么好玩了,尤其是一个和你走得很近的人。一面是作为同类的意会心谋,令一面却又是作为同类的谨慎提防,这人类的心理啊,有时候还真是怪异得厉害。

    又行许久,马车停了下来,我掀起帘子探出头去。前方已经是平坦的大路,此时暮色渐浓,道上很是空阔,一阵风贴地刮过,卷起蒙蒙尘土,很有种西风残照的苍凉感觉。

    大哥勒马回头,指着附近的一丛林子对我们说:“眼下天色晚了,我们不如先在那林子里休整一晚,明天一早再赶路。”

    “不错不错,木大哥说的极是,夜路不是那么好走的。”归无极点点头,满脸堆笑地附和道。

    哈,瞧这话说的,是啊是啊,夜路走多了,迟早遇到鬼。我在心里偷笑了一下,自从发觉这位乌鸡少爷也是个玩深沉的以后,我对于他所说的话,都会不自觉地在心里掂量一下。

    “乌鸡哥哥,你家的归来归去这么厉害,就算走夜路遇到鬼也不用怕啊,正好可以瞧瞧钟馗捉鬼,嘿嘿。”楚歌从我身边探出脑袋,笑嘻嘻地做了个鬼脸。

    “你高兴什么?鬼专门喜欢吃小孩子的。”我捏了捏他的小脸,嗯,这小子,有时候说的话深得我心啊。

    “呵呵,小楚歌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呢,我很小的时候,可没有这般胆色。”归无极摸摸鼻子,干笑了两声。

    听到这话我不禁愣了一下,没错,我很小的时候也没有这般胆色。看来楚歌这小子,已经不单是问题儿童这么简单了,根本就是个非常态的儿童!

    走进林子里,天已黑下来了。二哥取出火折子,燃起一堆篝火。我们围坐在火堆旁边,一边吃着东西,一边闲磕牙。

    红彤彤的火苗释出淡淡的烟,噼里啪啦地迸出一颗颗火星子,映照着众人的脸忽明忽暗。

    我有一下没一下咬着手里的饼,脑袋里不着边儿地胡思乱想。眼前的局面可真有趣,归家三位以及我--四个玩深沉的,外加一只非常态问题儿童、一座面瘫冰山、一株含笑桃花,真是丰富的yy素材啊。可惜,我天生yy无能,浪费了。

    “莫莫哥哥,你怎么都不说话?不要总是吃嘛,讲个故事给我听吧,我喜欢听故事。”袖子又被扯了扯,接着,一个不知趣小东西粘了过来。

    拜托,你喜欢听,我还不喜欢讲呢。我又不是天桥上算命的,唠不出那么多你爱听的嗑儿!

    “我困了,没心情讲故事。”轻描淡写地摆了摆手,我实在没有精力再去和他缠了。

    于是,大家决定,我和楚歌仍回车里休息,余下的人轮流值夜。

    这一夜睡得并不安稳,我数度醒来,每次撩开帘子向外瞧,都会看到火光仍旧明亮,火堆旁坐着的不是大哥就是二哥,或者是归无极等人,但我却总是感觉惴惴,不能踏实。看来,我注定和驴友这个时髦的称呼无缘了。

    事实随后证明,或许,和驴友无缘的不止我一个。

    马车在大路上平稳地快速行进,恨不能插翅立刻飞到京城一般。看来经过昨夜,大家对于露营并没培养出什么感情来,大概发觉,床铺再差,终究也比地上睡得舒坦。于是,卯足了力气全速前进,期待早日到达目的地。

    一个上午马不停蹄,路程走了不少。然而,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,京城也不是一日能到的,所以,中途休息给养非常重要。

    “前面有个小茶棚,我们去那里歇歇再走罢。”二哥语气透着轻快,扬鞭摇摇一指。

    “好!”符合民意的提案,绝不会有人反对。

    大家一头奔过去,纷纷下车下马,就像在沙漠里看见绿洲。我十六年来不曾出过村子,如今车马劳顿,颠了半日,此刻忽然觉得,能在板凳上坐坐就是极大的幸福了。

    那小茶棚搭得歪扭七八,三张桌子中,有两张是垫了腿的。一个粗布衣服的中年人从里面迎出来,脸上堆的笑热情得能融化北极冰川。

    “哎呀呀,贵客光临,请坐请坐。”他揪起抹布在桌上胡乱掸了两下,很有准头地拍死了桌边的一只小强。

    我上下瞧了他一眼,别看这地方荒村野店的,店家倒是养得肥头大耳。

    由于人多桌小,于是,我们分两处落座。那肥头大耳的店家咧着大嘴点头哈腰:“几位客官远来辛苦,小店有上好的龙井,先来一壶解解渴?”

    哈,可真会说,上好的龙井?我偷偷撇了撇嘴,就这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儿,也能有什么上好的龙井?这商业宣传嘛,本来可以理解,但是吹得太狠就难免磕碜了。不过话说回来,也怪龙井名气大,几乎成了茶叶的特定代名词,记得我上辈子里,有些像烂树叶子一样难喝的东西,也自称是龙井呢。

    “行了行了,不用罗嗦,先来一壶吧,我们着急赶路。”归无极在另一张桌子不耐烦地挥手说道。

    “是,是,客官稍等,马上就来。”店家态度越发亲切,乐颠颠地跑走了,又极快地跑回来,提了两壶茶放在桌上。

    茶汤倒在杯中,碧绿清澈,我端起茶杯凑近唇边。

    袅袅升腾的热气丝丝缕缕在鼻端徘徊,我的动作却不由一滞,鼻翼翕动了一下,嘴角微挑。

    呵,看来店家说的不错,果然是上好的龙井。只不过,上好的并不是茶叶本身,而是这茶里面添加的特殊调料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

    特别注明,本章开头部分并不是和上章重复,因为觉得上一章字数过多,和别的章节悬殊太大,于是重

    新分了一下,把原本上一章最后的几段,挪到了这一章里。o(n_n)o~

    11

    11、第11章

    我端着茶杯,心思闪念之间掠过无数疑惑。

    黑店劫财,这种狗血的情节就算没遇到过,听得耳朵也起茧了,本没有什么值得奇怪。那些黑店的手段无非不过放些蒙汗丨药之类,把过客弄晕就是王道,所以,于麻药一节上,也做不出什么花样儿来。可是,这次的麻药不只有花样儿,那花样甚至就连我也有些惊奇。

    娘曾说过,有一种毒药,炼制颇为不易,成药后香气馥郁醇厚,化入酒里茶内,不着丝毫痕迹,只是愈发增添了茶酒的香醇,极难察觉辨识。唯一不足的细处,就是在那香醇之中,会隐约有种花香气息。但凡中了这种毒的人,都会神志昏聩、时有谵语,所以,这种毒的名字便取作‘人自醉’。

    然而,这里不过是个荒村野店,若为劫财,何必大费周章使用这等炼制不易的毒药?而且,他又是从哪里弄来这种稀罕毒药?

    电光石火之间,纷乱诡异的疑惑如同潮水瞬时席卷而来,我捏着茶杯的手心里竟有些渗出细汗。

    “果然是上好的茶呢,店家倒是没打诳语。”二哥笑呵呵地端起茶杯闻了闻,便要喝下。

    “不能喝!”我一把按住他的手,茶杯摇晃之间倾了满桌的茶水。

    “莫莫,怎么了?”二哥一愣,看着我问道。

    旁边的大哥和楚歌也是一脸讶异,瞧着我莫名其妙。

    我来不及回答,立刻转头望向邻桌,只见归无极手里的茶杯已经凑到了嘴边。

    “不要喝!茶里有毒!”我大喊一声,动作早已先于声音反应,右手急速捏起一根筷子掷了出去。

    咻--筷子带出一道破空的响声,当的一下打落了他手里的茶杯。杯子翻倒在桌上,茶水立时漫延开去。

    嘶嘶--细微的声音从那桌面上传来,在茶水流淌的地方,冒着密密麻麻的气泡,和若有若无的淡烟。

    霎时,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,我就更加心惊不已。这是怎么回事?我们的茶杯里,是虽然诡异但不致命的‘人自醉’,而归无极的茶杯里,却是剧毒无比、触及必死的‘寸断肠’!

    唿--归来归去双双跃起,四只手挥出一片掌风,就像两只大鸟,闪电般地扑向站在茶棚外面的店家。

    那店家发出一声阴恻恻的冷笑,肥大的身躯像个陀螺,倏忽一闪,就旋出了当头罩落的攻势。

    咻咻--几十条黑影突然从路边的密林中飞起,太阳下随即闪烁出一片细碎的银光,密集的暗器如同交织的雨网,朝着我们飞快地笼罩下来。

    惊心动魄的剧变突如其来,猝不及防。

    我一把将楚歌拉在身后,右手抽出了袖中的匕首。大哥将面前的桌子望空一掀,那桌子夹带呼呼风声,旋转着迎向上空的暗器。暗器十之七八撞击在桌面上,顿时响起一连串笃笃笃的声音,就像下了一阵密集的暴雨。

    没被挡下的暗器仍旧余势不衰,闪电般袭来。我用匕首挥开眼前几枚,幢幢的黑影已经紧跟而至,那群黑衣蒙面人各执刀剑,迅疾地分袭向我们。

    我伸手格开左侧袭来的一柄长剑,匕首和剑身相交,当的一声,竟然震得我虎口发麻。我咬了咬牙,立即回身一旋,拉起身后的楚歌,一个起落,踩在茶棚顶上。

    我用毒最精,轻功次之,至于其他功夫着实不行,眼下这般局面,硬碰硬对我来说太危险了。

    脚尖在棚顶一点,我跃向附近的一棵大树,在离树较近的半空中腾出左手,向后凌虚划了半个圈子。刚刚踏上树枝站稳,几名黑衣人已经如影随形地跃至半空,追击而来,却在堪堪靠近大树的地方,忽然就像断线的风筝,一头栽了下去。

    哼,方才那个圈子可不是白划的,挥手之间我已经在附近布下了一层无色无形的毒雾结界,应该可以暂时阻挡一下紧随而来的追杀。

    居高风大,树叶沙沙摇摆。我把楚歌安顿在大树杈上,随即向下望去,双手同时拢入袖中。我的毒无法在极短的时间内立刻笼罩这么大的范围,现在正好能借风势,就把所有人一并弄晕了再说,这当口形势危急,也管不了许多了。

    可是,当我的视线甫一接触底下的战况,呼吸不觉停滞了一拍,眼睛仿佛被定住了,拢在袖中的双手也慢慢放松垂下。

    十六年来,我第一次看到大哥二哥用剑。

    在那两张最熟悉的脸上,此刻却是极陌生的神情,凝重而清冷,凌厉且无情。两个少年,两把长剑,两